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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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丹明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人民出版社
- ISBN:7010046344
- 出版时间:2005
- 标注页数:748页
- 文件大小:90MB
- 文件页数:777页
- 主题词:知识产权法-中国-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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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编 专利法3
第一章 专利保护的客体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发明创造3
实用新型4
方法发明4
发明3产品发明4
技术方案5
产品的构造5
产品的形状5
外观设计6
专利法不保护的事项7
外观设计要素、要点与要部7
物质的医药用途8
化学物质的用途8
科学发现8
天然物质8
计算机程序9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9
疾病的诊断方法10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10
涉及汉字编码方法及计算机汉字输入方法的发明10
生物技术发明11
疾病的治疗方法11
第五章 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8:06 2006-9-12
基因12
动物和植物品种12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12
微生物12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功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13
转基因动物和植物13
原子核变换方法13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13
保密专利14
不授予专利权的涉及生物技术的发明14
国防保密专利15
不涉及国防的保密专利16
第二章 专利保护的主体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17
申请专利的权利的主体、申请权的主体和专利权的主体18
职务发明创造19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0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20
非职务发明创造21
业余兼职完成的发明创造21
合同优先原则22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2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23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23
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的解决24
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继受主体24
我国学者在国外完成的发明创造26
权利归属纠纷导致专利程序的中止与恢复26
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纠纷解决后著录项目的变更26
先申请原则27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27
对涉及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两份申请的处理28
同样的发明创造28
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29
港澳同胞30
在我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30
在我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30
台胞32
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33
专利代理35
涉外专利代理机构43
全权全程代理46
中国人向外国申请专利47
总代理47
国际专利申请50
第三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54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55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55
出版物公开56
现有技术56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和地域界限56
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56
以其他方式公开57
使用公开57
新颖性的判断58
抵触申请58
对比文件58
具体(下位)概念与一般(上位)概念的新颖性判断59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判断59
化合物的新颖性判断60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的新颖性判断60
数值和数值范围的新颖性判断60
已知物质用途发明的新颖性判断61
组合物权利要求的开放式或者封闭式与新颖性判断61
用方法或用物理化学参数表征的化学产品的新颖性判断61
优先权62
遗传工程发明的新颖性判断62
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63
多项优先权63
部分优先权63
外国多项优先权和外国部分优先权64
外国优先权64
不得作为本国优先权的基础的在先申请的主题65
本国优先权65
香港特区优先权66
本国多项优先权和本国部分优先权66
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67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67
宽限期68
在规定的学术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68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68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69
创造性69
已有的技术69
发明的创造性的判断要点70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70
显著的进步70
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71
开拓性发明的创造性判断71
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71
化合物的创造性判断72
转用发明和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72
要素变更的发明的创造性判断72
实用性73
化学物质用途发明的创造性73
遗传工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73
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人工诱变生产新微生物的方法不具有实用性74
实用性的判断74
从自然界筛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不具有实用性74
已有外观设计75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75
被比外观设计和在先外观设计75
外观设计相近似76
先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76
外观设计相同76
不得与在先权利冲突77
外观设计不相近似77
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判断原则77
第四章 专利的申请第一节 专利申请文件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专利申请文件及其形式要求79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80
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80
说明书81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82
说明书的内容、撰写方式和顺序82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82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83
背景技术83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83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84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84
必要技术特征和附加技术特征84
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85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85
说明书附图86
生物技术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的撰写87
附图说明87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的撰写87
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特殊要求——生物材料的保藏88
生物材料的保藏手续89
他人请求获得申请人保藏的生物材料91
核苷酸或者氨基酸系列表92
权利要求及其类型96
说明书摘要96
权利要求书96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97
产品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97
权利要求撰写的形式要求98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99
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99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100
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100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101
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102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样品或者模型102
第二节 专利申请的提交、受理和要求优先权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和提交方式103
外观设计专利分类103
申请日106
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附加费107
专利申请的受理107
不予受理专利申请110
申请费的减缓110
要求优先权的手续112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113
要求优先权声明113
优先权要求的撤回114
优先权的转让114
优先权要求费115
第五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一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116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18
实质审查请求119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119
公众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意见119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120
申请人的答复122
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122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结果122
审查意见通知书122
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123
第二节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24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25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驳回125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补正、修改、分案与撤回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申请文件的补正126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驳回126
申请文件的修改127
申请人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主动修改128
申请人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主动修改128
申请人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主动修改128
单一性129
申请人对专利申请的被动修改129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129
涉及多项发明的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判断要点130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单一性130
总的发明构思130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判断131
发明专利申请单一性的判断步骤131
对申请进行分案的时间132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132
申请的分案132
专利申请的撤回133
对申请进行分案的手续133
专利申请视为撤回134
第四节 授予专利权的手续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决定授予专利权135
专利申请被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效力135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136
办理授予专利权的登记手续136
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136
专利登记簿及其副本137
专利证书137
专利公报138
授予专利权的公告138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139
说明书全文139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和发明专利说明书139
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和受理140
第五节 复审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复审请求140
复审程序中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141
复审程序中的前置审查141
复审请求的合议审查141
对复审决定不服的救济142
复审决定142
继续审查142
复审请求的撤回142
第六章 专利权人及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一节 专利权人及相关主体的权利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144
为生产经营目的145
发明专利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基本效力145
专利产品146
方法延及产品146
制造专利产品147
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47
许诺销售专利产品148
销售专利产品148
进口专利产品149
使用专利产品149
使用专利方法150
平行进口150
外观设计专利的基本权利151
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51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效力的例外151
专利权人的派生权利152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152
专利权人的转让权153
专利权人的许可权154
专利权转移登记154
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157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和有效期158
专利使用费158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59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无效或者撤销160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程序16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及其效力162
专利实施许可与第三人的关系16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注销、变更163
专利权人的出质权164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程序166
专利权质押合同166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生效166
标明专利标志和专利号的权利167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变更、延期和解除167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注销167
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标注方式168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署名权170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获得奖励的权利171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171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获得报酬的权利172
专利年度的计算和年费的缴纳期限173
第二节 专利权人的义务和对专利权的限制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专利权人缴纳年费的义务173
对专利权的限制174
年费滞纳金174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75
先用权176
权利用尽原则176
为科学研究和试验目的而使用专利177
临时过境的外国交通工具上的使用177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178
对中国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的推广应用178
制止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181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182
为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182
强制许可使用费183
强制许可的请求183
强制许可的决定和终止183
对获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限制183
对强制许可决定和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定不服的救济184
第七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专利权的期限185
专利权的无效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186
专利权的终止186
无效宣告请求人188
无效宣告请求书188
请求宣告无效的时间189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189
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证据的期限190
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和受理190
不予受理无效宣告请求190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和口头审理191
向专利权人转送无效宣告请求书191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191
无效修改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192
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的和解192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193
无效宣告请求的撤回193
无效宣告程序中期限的延长193
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193
对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服的救济194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送交、登记和公告194
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194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专利侵权诉讼或者侵权纠纷处理的效力195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效力195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许可合同的效力196
第八章 专利权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97
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198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98
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200
功能、效果特征的解释200
技术术语和概念的解释200
相同侵权201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断—三步判断法201
等同原则和等同侵权202
公知技术抗辩203
禁止反悔原则203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04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步骤205
外观设计侵权判断要点205
专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206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206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207
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实施专利构成侵权207
侵权赔偿额的确定208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208
侵权赔偿责任的免除209
有权对专利侵权行为寻求救济的主体210
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210
新产品的制造方法专利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211
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解决途径212
请求专利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215
专利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的中止216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216
专利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216
专利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口头审理217
请求专利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条件217
请求处理侵权纠纷应提交的文件217
专利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纠纷的立案、副本的送达217
专利行政机关对专利侵权纠纷的简易处理218
专利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调查取证218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218
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219
专利行政机关责令停止侵权的具体措施219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220
专利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费标准221
请求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临时保护的诉讼时效221
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宣告程序的衔接222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的特别举证责任223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效力224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请求和受理224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内容及其更正224
临时措施225
申请临时措施的程序227
临时措施裁定的复议228
申请临时措施应当提交的证据228
申请临时措施的担保228
专利侵权诉讼财产保全229
专利侵权诉讼的中止与临时措施229
假冒他人专利230
临时措施执行中的证据保全230
假冒他人专利的法律责任231
冒充专利行为232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改正233
冒充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233
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233
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进行查处中的调查取证233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专利申请权和其他权益的责任234
第九章 其他事项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任234
专利费用235
对专利机关渎职人员的制裁235
专利费用的退款239
专利费用的项目238专利费用缴纳的期限239
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239
专利程序中的文件形式要求240
专利费用的减缓240
专利程序中文件的提交方式241
专利局通知和决定的查询242
专利程序中文件的送达方式和送达日242
期限的耽误和权利的恢复243
专利程序中的期限的计算243
期限的延长243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44
著录项目变更244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245
专利申请权的保全246
专利权的保全246
请求中止的手续和审批247
专利程序的中止及其条件247
中止的期限和撤销248
专利行政复议249
商标的构成要素255
第二编 商标法255
第一章 商标保护的客体和实质性条件255
第一节 商标保护的客体和实质性条件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标255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256
可作为商标使用但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257
禁止地名作为商标使用257
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258
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258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259
商标注册的自愿原则259
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259
集体商标260
地理标志262
证明商标262
驰名商标264
已注册的驰名商标265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266
禁止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267
请求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的途径267
禁止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商标的注册和使用268
商标代理机构268
可视性269
第二节 商标注册的实质性条件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实质性条件269
不得与他人已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混同270
显著性270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含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标志270
不得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271
不得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混同(先申请原则)271
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到一年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272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72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273
第二章 商标保护的主体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标保护的主体273
商标混同274
共同申请人和共同注册人274
先申请原则274
商品相同或者类似275
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275
同一种商品275
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的判断要点276
服务相同或者近似276
商品与服务类似276
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77
要部比对原则278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278
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原则278
整体比对原则278
集体商标的主体279
隔离对比原则279
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原则279
商标注册申请的转计280
证明商标的主体280
商品和服务分类表281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一节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281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282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82
申请的提交途径283
其他文件或者证明书283
变更申请284
另行申请284
重新申请284
受理商标注册费285
商标注册申请的变更285
文件的提交方式和提交日285
优先权287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和受理287
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287
商标注册申请、评审程序中文件的送达287
展览会优先权288
商标注册申请优先权288
第二节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标国际注册289
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289
马德里协定290
马德里协定议定书295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效力295
国际注册与所属国国内注册的关系295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297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文件298
在我国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申请人资格298
在我国申请国际注册的条件298
在我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办理途径298
在我国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事务的办理途径298
在我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办理其他有关事宜的语言298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申请日及国际申请的补正299
国际注册申请书299
一件国际申请可以指定两个以上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299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附件299
国际注册的转让和删减在我国的效力300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费用300
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的驳回300
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的异议300
指定中国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领土延伸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提交300
已经在中国得到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的撤销301
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国际注册商标的办理301
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302
第四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一节 普通商标的审查和核准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302
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302
对申请的实质审查303
注册商标申请的驳回304
初步审定和公告304
商标异议305
部分指定的放弃305
异议裁定的生效307
异议答辩307
异议裁定及其复审307
《商标注册证》及其补发308
商标核准注册308
驳回复审309
《商标公告》309
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更正310
异议复审310
申请证明商标需要附加提供的文件311
第二节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申请集体商标需要附加提供的文件311
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注册312
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需附加提供的文件312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特殊事项312
证明商标的使用人和《证明商标使用证》313
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应当报商标局备案313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转让和转移313集体商标的使用人和《集体商标使用证》313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的法律责任314
第三节 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在商标注册、评审程序中请求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314在商标使用管理中请求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315
向法院请求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316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中请求保护驰名商标316
商标行政机关保护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317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317
相关公众317
商标注册、评审程序和商标使用管理中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318
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318
注册商标的续展319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注册商标的有效期319
注册商标的转让320
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程序320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转让和转移321
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321
注册商标专用权除转让以外的移转321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322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322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323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使用许可的关系324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324
注册商标的变更325
第六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与商标评审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注册商标争议326
注册商标的撤销334
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335
注册商标的部分撤销33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商标注册人之间的注册商标混同而被撤销336
注册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而被撤销336
注册商标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而被撤销336
商标评审337
违法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撤销337
商标评审的原则338
商标评审的受案范围338
申请商标评审的条件339
共有商标的当事人对商标评审程序的参加339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商标评审事宜应当根据情况委托商标代理组织339
商标评审事宜的代理339
商标评审案件材料的查阅、复制339
申请商标评审的期限340
商标评审申请人340
商标评审申请的受理341
商标评审申请文件341
不予受理商标评审申请341
商标评审申请的补正341
商标评审程序中对证据材料的形式要求342
商标评审申请的驳回342
商标评审程序中申请书、答辩书和证据材料的送达342
商标评审程序中证据材料的补充342
商标评审程序的回避343
商标评审申请书、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的补正343
商标评审的合议制343
商标评审的独任制343
商标评审决定书、裁定书344
商标评审的审查对象和范围344
商标评审的终止344
商标评审申请的撤回344
公开评审345
对商标评审决定或者裁定不服的救济345
公开评审的通知和回执346
当事人请求公开评审346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行决定进行公开评审346
公开评审中的质证347
参加公开评审的人员数量347
公开评审的程序347
公开评审中的举证责任348
公开评审中对证人的询问348
公开评审中的口头辩论348
公开评审笔录348
公开评审裁定的作出348
鉴定结论的提供349
当事人明确承认的事实无需举证349
无需举证的事实349
书证的提供349
物证的提供349
视听资料的提供349
证人证言的提供349
违法取得的证据的效力350
在境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形成的证据的提供350
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的提供350
商标评审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350
单一证据的证明力的认定350
证据的审查判断350
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的判断351
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证据351
对证人的要求351
证据的证明力的确认351
当事人书面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征据的认定351
商标评审程序中商标法第二次修改前后条文的法律适用352
商标评审程序中期间的计算352
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日期352
商标评审程序中文件的送达及送达日352
《商标评审规则》修改前后的适用353
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及其责任354
第七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的使用354
商标的使用355
销售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但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法律责任357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法律责任357
非法经营额358
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58
对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复审359
注册商标的注销360
对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款决定不服的救济360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而由公众申请注销361
注册商标因有效期届满而注销361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申请而注销361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362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36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64
假冒或者仿冒他人注册商标364
他人对注册商标的正当使用364
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仿冒注册商标365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365
反向假冒365
企业字号仿冒注册商标366
故意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366
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商标构成侵权367
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仿冒已注册的驰名商标367
域名仿冒注册商标367
平行进口368
权利用尽原则368
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369
商标侵权纠纷的被告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处理369
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370
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371
商标侵权赔偿额的计算371
赔偿责任的免除372
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372
法定赔偿额372
适用关系37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374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375
利害关系人、被侵权人375
侵权诉讼时效376
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376
商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标准377
商标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377
商标侵权诉讼的地域管辖377
权利人有权在续展申请未获得注册前对商标侵权行为起诉378
临时措施379
申请临时措施应当提交的证据381
申请临时措施的程序381
临时措施申请状381
诉前财产保全382
申请临时措施的担保382
临时措施裁定的复议382
诉前证据保全383
商标犯罪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8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85
假冒注册商标罪385
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适用关系386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86
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适用关系386
第九章 其他规定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标费用388
商标行政程序中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后的法律适用390
商标费用的缴纳390
诉讼程序中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后的法律适用391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文件格式392
工商行政机关在执行商标法中的责任和纪律392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393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394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财产保全395
商标权质押登记程序395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和补充395
第一章 著作权的保护客体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作品399
第三编 著作权法399
作品的思想与表达400
创作400
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401
著作权的客体与作品的载体401
作品的种类402
戏剧作品403
文字作品403
口述作品403
音乐作品403
杂技艺术作品404
曲艺作品404
舞蹈作品404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405
美术作品405
建筑作品405
摄影作品405
计算机软件406
图形作品406
模型作品406
艺术性体育项目的著作权问题409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409
汇编作品40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09
标准的著作权问题410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作品412
官方文件及其官方译文414
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事项414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15
时事新闻415
第二章 著作权人的权利及保护期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著作权的产生416
著作权人的权利417
署名权418
发表权418
修改权419
复制权420
保护作品完整权420
发行权421
表演权422
出租权422
展览权422
广播权423
放映权423
改编权424
信息网络传播权424
摄制权424
翻译权425
转让权426
汇编权426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426
许可权427
著作权转让合同427
被许可人和受让人的权利界限428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428
著作权合同的备案428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429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的计算方式431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效力431
版税标准和计算方法432
基本稿酬标准及字数的计算方式432
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432
图书出版者期满不通知主动投稿者的处理433
一次性付酬标准433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与期限433
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没有约定付酬方式与标准的处理433
出版社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作品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433
由于非著作权人原因导致作品未能出版的付酬标准433
以IC和CD— ROM等方式使用音乐作品制作电脑卡拉0K的付酬问题434
报刊刊载、转载、摘编作品的付酬标准434
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报酬标准434
著作权的质押435
著作权质押登记的程序436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撤销437
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437
对著作权质押合同不予登记的原因437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的保护期438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438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注销438
法人作品、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439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439
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439
著作权的维持与终止440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440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的保护期440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440
著作权财产权的转移441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42
第三章 著作权的保护主体和归属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著作权的保护主体442
著作权人443
外国人、无国籍人443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4
作者444
著作权的归属444
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5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其行使445
职务作品44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446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447
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7
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7
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8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8
自传体作品著作权的归属448
著作权的受让人449
著作权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449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著作权的归属449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与著作权的关系450
第四章 对著作权的限制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对著作权的限制451
合理使用452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合理使用453
已经发表的作品453
时事性文章的合理使用454
评论性合理使用454
为报道时事新闻的合理使用454
免费表演的合理使用455
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的合理使用455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的合理使用455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的合理使用455
馆藏合理使用455
为满足少数民族人民学习文化知识的需要的合理使用456
对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合理使用456
临摹等室外公共场所艺术作品成果的再使用456
法定许可457
为满足盲人学习文化知识的需要的合理使用457
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458
教科书汇编法定许可458
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459
网站转载、摘编法定许可459
播放作品法定许可460
播放录音制品法定许可461
第一节 概述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益)462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使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464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464
第二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图书出版合同465
报社、期刊社与向其投稿的著作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66
专有出版权466
版式设计权467
演绎作品的出版467
图书出版者、报社、期刊社对作品的修改、删节467
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的登记468
第三节 表演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表演、演出和表演者469
表演者的权利470
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履行的义务470
表演者的财产权471
表演者的人身权471
对表演者权的限制472
表演者权的保护期473
第四节 录音录像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录音录像制品和录音录像制作者474
音像制作者与表演者的关系475
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应履行的义务475
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476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476
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477
对音像制作者权的限制477
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的登记479
复制发行境外录音制品向著作权人的付酬479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481
第五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本节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应履行的义务481
广播电视组织权482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履行的义务482
对广播电视组织权的限制483
广播电视组织权的保护期484
第六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侵犯著作权的行为486
只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487
著作权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487
非法发表他人作品488
剽窃他人作品489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489
非法发表合作作品489
非法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89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490
非法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作品490
非法现场直播、公开传送或者录制他人的表演491
非法使用他人的版式设计491
非法出租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491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492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49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493
非法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493
非法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494
非法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的表演494
非法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495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495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法律责任496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496
非法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496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被告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处理498
出版者将交付出版的书稿丢失、毁损的法律适用498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499
侵权赔偿额的计算500
侵犯著作权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501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501
侵犯著作权民事诉讼时效501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501
临时措施502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502
诉前财产保全504
诉前证据保全505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委托取证和公证取证的效力506
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著作权与邻接权的权利证明506
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的举证责任507
作品署名顺序纠纷的处理507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508
侵权出版物的出版者的著作权法律责任508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适用关系509
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510
对著作权侵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时效511
涉嫌构成犯罪的侵犯著作权案件的移送511
著作权行政处罚程序512
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的举证513
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前的紧急措施513
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立案513
投诉人申请著作权行政处罚立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其受理513
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513
先行登记保存程序及其后续措施514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取证手段及其程序要求514
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决定515
著作权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515
作出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告知515
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期限515
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救济516
著作权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517
没收的侵权复制品和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的处理517
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517
侵犯著作权罪518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适用关系519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519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适用关系520
著作权违约责任521
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方式523
著作权与版权的关系524
第七章 其他事项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524
著作权法的生效日期及其追溯力525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52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办法525
作品自愿登记526
国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管理527
第一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与著作权法的关系533
第四编 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533
软件开发者、软件著作权人的含义534
计算机软件的含义534
软件自愿登记535
软件保护的效力范围535
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535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主体535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资格537
软件登记申请的提交方式及撤回538
申请软件合同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538
软件登记主管机关538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53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539
软件登记费用539
软件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539
软件登记的撤销539
软件登记公告539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540
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541
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541
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541
软件著作权的继承542
软件著作权产生和保护期542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542
职务软件著作权的原始归属542
软件的合理使用543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54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软件著作权的处理543
复制境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544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544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545
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履行的义务546
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自愿登记546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548
只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548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民事责任549
不视为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549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赔偿数额550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政责任551
软件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发行者、出租者的举证责任554
诉前证据保全554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犯罪行为及刑事责任554
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适用关系554
临时措施554诉前财产保全554
软件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555
软件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555
软件复制品持有人的法律责任555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的处理556
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方式556
第二章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适用的知识产权的范围557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558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管机构558
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558
收发货人申报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的义务559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文件560
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560
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实施保护的条件——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560
备案申请随附文件561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561
代理授权委托书562
备案费563
备案申请的提交方式563
海关备案的有效期和续展564
备案申请的补正和不予备案564
备案申请的审批期限、核准备案564
海关备案的变更565
备案的撤销566
海关备案的注销566
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567
海关应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通知权利人和收发货人568
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当提交担保金568
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收发货人查看有关货物569
海关发现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货物的处理569
收发货人对海关扣留的异议及其处理570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的驳回570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的修改、撤回570
对涉嫌侵犯专利权的货物的特殊规定571
知识产权权利人诉前申请法院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572
海关对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货物的调查、认定572
被认定侵权的扣留货物的没收及其处置573
海关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放行573
被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仓储、保管和处置费用的承担574
权利人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575
海关因权利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海关不承担责任575
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担保金的处理575
收发货人的担保金的处理575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的处理576
海关工作人员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违法责任576
进口或者出口侵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76
第三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商业秘密的含义及类别577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578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79
商业秘密的权利人579
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580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581
侵犯商业秘密罪582
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责任582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管辖583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584
商业秘密的转让和使用许可58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585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务及违约责任586
无效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及其法律后果587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解除588
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竞业禁止589
技术秘密合同纠纷诉讼有关程序问题589
民事活动中商业秘密的保护590
行政管理活动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593
诉讼活动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595
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598
第四章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品种权的保护客体——植物新品种598
授予品种权与种子审定的关系600
品种权的审批机关600
品种权人的派生权利601
品种权人的基本权利601
品种权人的权利601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602
非职务育种的申请权的归属603
职务育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的归属603
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属争议的解决604
委托育种或者合作育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的归属604
先申请人和先完成人605
外国单位和个人在我国的申请权605
申请权和品种权的转让606
实施农业授权品种的强制许可607
品种权的例外607
实施林业授权品种的强制许可608
新颖性609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609
一致性610
特异性610
新品种的名称611
稳定性611
农业品种权申请文件和费用612
销售授权品种应当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612
林业品种权申请文件和费用613
提交农业品种权申请文件的方式614
保密申请615
提交林业品种权申请文件的方式615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品种权应当委托代理机构616
不予受理农业品种权申请617
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申请日617
林业品种权申请的优先权618
农业品种权申请的优先权618
不予受理林业品种权申请618
农业品种权申请的分案619
品种权申请的修改或者撤回619
品种权申请的初步审查620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外申请品种权620
林业品种权申请的分案620
品种权申请的实质审查621
品种权申请的临时保护621
品种权申请的公告或者驳回621
农业品种繁殖材料的提交、检测和保密623
授予品种权、颁发品种权证书、授权公告624
林业品种繁殖材料的提交、检测和保密624
农业品种权申请的复审625
农业品种权申请的驳回625
农业品种权年费的缴纳628
品种权的保护期和终止628
林业品种权申请的复审628
品种权的终止629
林业品种权年费的缴纳629
农业品种权的无效宣告630
林业品种权的无效宣告631
宣告品种权无效的决定的效力632
授权品种的更名633
林业品种权的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回避633
农业品种权的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回避633
侵犯品种权的法律责任634
侵犯品种权行为634
请求农业行政部门处理侵犯农业品种权纠纷635
侵犯品种权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635
侵犯新品种权纠纷的解决途径635
假冒授权农业品种及其法律责任636
请求林业行政部门处理侵犯林业品种权纠纷636
假冒授权林业品种及其法律责任637
林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文件的格式、语言638
农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文件的格式、语言638
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法律责任638
林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文件的递交和送达方式639
农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文件的递交和送达方式639
品种权申请和品种权著录事项的变更639
农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费用的缴纳640
农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期限的计算和权利的恢复640
林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费用的缴纳641
林业品种权申请、复审和无效程序中的期限的计算和权利的恢复641
第五章 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奥林匹克标志的含义643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权利644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644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的主管机关645
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保护期645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许可合同646
奥林匹克标志的备案和公告646
奥林匹克标志许可合同备案647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648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额649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的法律责任649
侵权赔偿责任的免除650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纠纷的解决途径651
奥林匹克标志利害关系人651
北京市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查处侵权行为的执法措施65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行为的职权652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溯及力653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与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关系653
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处理653
第六章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655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含义656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657
知名商品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认定657
仿冒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判断原则658
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659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659
知名商品经营者已经取得专利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被仿冒的处罚660
销售明知或者应知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处罚660
第七章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名称权和企业名称权661
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663
企业名称的用字666
企业名称的组成666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客体666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的内容与文字667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668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668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669
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表述669
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670
企业名称中“中国”、“中华”或者“国际”等字词的使用670
企业名称登记机关671
企业名称权的主体671
企业名称预先单独登记申请672
企业名称的预先单独登记672
企业名称登记程序672
不予核准的企业名称673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的核准及其有效期673
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674
企业名称登记的先申请原则、先受理原则或者先注册原则674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674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675
对企业名称相同的裁决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675
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的纠正675
请求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企业名称争议676
企业名称争议的解决676
企业名称权人的权利677
违法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678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的规则678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期678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法律责任679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679
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680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的解决681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681
特殊标志受保护的条件684
第八章 特殊标志的保护与管理本章为读者提供与以下题目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专家意见及法律依据特殊标志的含义684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685
使用特殊标志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685
不予登记的特殊标志685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驳回及复议686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补正和不予受理686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核准登记和公告686
特殊标志的使用管理687
特殊标志所有权的权利687
特殊标志的保护期及其延长687
特殊标志的所有人地址变更备案687
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687
侵犯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688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法使用特殊标志的处理688
侵犯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纠纷的解决途径689
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690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性文体、科研等活动的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