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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会档案汇编 1928-1937 上](https://www.shukui.net/cover/57/34245187.jpg)
- 天津市档案馆等编 著
- 出版社: 天津市:天津人民出版社
- ISBN:7201021869
- 出版时间:1996
- 标注页数:1247页
- 文件大小:75MB
- 文件页数:25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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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上册目录一、商会组织状况(一)天津市商会1.关于商会情况之调查天津总商会呈报国民政府工商部之商会调查表1
天津市商会的历史沿革2
民国二十年(1931)七月二十四日津商会填报之人民团体调查表3
民国二十一年(1932)八月天津市商会现状大略4
2.历次改选与整顿天津总商会会长副会长会董名录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前天津总商会行董姓名字号住址一览表8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前张仲元请求辞职函及津商会各同业公会一力挽留函15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七日至十一月十三日天津县政府转发河北省工商厅关于参照商会组织大纲进行改选函并附大纲全文17
民国十七年(1929)十二月二十五日到天津总商会请领印信关防致工商部呈及孔祥熙批18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十四日、二月一日中华民国商会法19
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十五日中华民国商会法施行细则25
民国十九年(1930)七月二十五日津商会会董杨明僧就商会改组事两次致天津总商会建议函29
民国十八年(1929)十月二日、九日天津特别市政府转发警备司令部命各公会在军事时期集会结社一律暂缓办理令31
民国十九年(1930)六月四日天津特别市社会局催令津商会迅速改组函及津商会复函32
民国十九年(1930)八月二日、六日天津特别市社会局就津商会改组提出通融办法函及津商会复函34
民国十九年(1930)八月二十九日、九月六日津商会各同业公会推举常川驻会代表名单及敦请张仲元来会主持会务函37
民国十九年(1930)九月二十四日天津市商会向市党部呈报已改组各同业公会名单38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四日天津总商会关于呈送修正章则各公会名单请转送市党务整理委员会予以变通备案函40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六日津商会改组筹备员名单42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十日后天津市党务整理委员会转饬修正中外合资商店加入商会办法训令43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十二日天津市党务整理委员会派陈惠等三人前往指导津商会选举指令44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十三日天津市商会职员姓名履历一览表45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十六日天津市商会会议规则46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二十七日津商会主席张仲元就职宣言49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实业部关于人民团体职员选举通则训令并附通则51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天津市商会主席并常委执监委员等就职誓词51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五日到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实业部准予津商会备案令54
民国二十年(1931)八月三十日到天津市社会局就笃劝张仲元迅速复职事训令津商会54
民国二十年(1931)十二月十三日天津市各同业公会为请主席常委早日到会视事致津商会执监委员会代电55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一月九日国民党天津市党务整理委员会重申钤记式样训令津商会57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一月十三日津商会执监联席会议议决退还张仲元等辞函案58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一月二十三日至四月二日津商会执监联席会议就职员停职整理内部事致各常委公启及常委会复函60
民国二十一年(1932)二月十六日、二十二日天津市商会章程62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三月张仲元催促任满尚未改选各公会务于短期完成改选函71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一月七日王文典致津商会请辞常务委员函71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七月七日天津市各同业公会联合发布宣言揭露商会职员劣迹要求重新改选72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七月三日津商会执委会议决暂停会务通函72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七月十日天津银行同业公会等呈省市衙署请迅速解决商会改选纠纷函78
民国二十三年(1934)九月二十八日河北省天津市商会第二届当选委员名册79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一月三十一日津商会前任主席张仲元等请办理移交事务函并新任主席纪仲石复函80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二月十二日、四月十二日富焕卿就商会应变革事项向津商会两次上书81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二十一日天津第六区商民代表赵毓瑢等请求组织商会事务所函及商会王文藻调查该区商情报告83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十四日至二十六日津商会新任主席纪仲石请求辞职并述各项积案处理情形函84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七月九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行政院重行规定人民团体行文程式训令86
民国二十四年(1935)六月二十五日、三十日津商会秘书处请由赵聘卿代理商会主席事签呈及常委会批86
民国二十五年(1936)八月十日天津市社会局成立商会整理委员会训令并附整理委员名单及整理办法87
民国二十五年(1936)八月十一日津商会整理委员会整理商会实施方案草案89
民国二十五年(1936)八月津商会通报当选委员及就职日期函93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二月六日天津市商会职员姓名履历一览表94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二月六日天津市社会局关于商会职员应严除积弊以增信仰之密令97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三月十三日办事机构天津市商会分科组织大纲97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二十七日天津市商会各股委员会通则98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二十七日天津市商会受理事件规则99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二十七日天津市商会公断委员会规则100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二十七日徐新民关于恢复公断委员会事致津商会提案103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十一日津商会监委会请拨用对日经济绝交会存款建造会房函及纪华报告奉命调查该会情况函104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十八日、二十六日津商会赋税研究委员会办事规则及委员名单105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105
4.经费收支津商会民国十七年度会费收入支出统计表106
民国十九年(1930)六月三十日津商会民国二十年度决算表107
津商会请全体执监委员暂借三百元以维年关现状函111
民国二十一年(1932)二月一日津商会民国二十一年度决算表112
津商会各业公会交纳会费情况表116
天津市商会职员薪金数目清册121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十九日邸玉堂等为向交通等银行借款以应端节开支事致津商会函122
民国二十四年(1935)六月三日津商会旧任员司差役请补发欠薪函及纪仲石批122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十六日津商会主席纪仲石请全体执监委员集会商讨解决困境函123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三十一日津商会整理委员会民国二十五年八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底收支各款四柱清册124
津商会职员要求补发欠薪函及纪华等人批驳文126
民国二十五年(1936)九月十六日津商会整理委员会拟定会员会费等级与数额报请社会局备案函127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十一日天津市商会职员差役薪工单165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一月津商会发行购置房址借券及偿还办法166
民国二十六年(1937)四月津商会请中国交通两行先行代为拨垫购房费函168
民国二十六年(1937)四月十九日津商会购置房址借券分配各业数目表168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五月二十四日168
5.商会人物(1)会董杜宝桢商会会董杜宝桢申述军阀强夺命产恳乞白冤书及津商会呈文并傅作义批173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二十九日、七月六日天津警备司令傅作义为杜案关系甚重改为缓办函17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十三日津商会会董杜宝桢就发还抄没家产事再致各会行董函并附前直隶省长公署发还家产训令及抄呈176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底国民党天津市党务指委会就出名呈请发还杜氏财产事质问津商会函179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一日源茂新记等三十六家商号联名呈津商会代转津地方法院从速解决杜氏家产发还问题请议书180
民国十八年(1929)十月十一日(2)商会主席张仲元财政部长宋子文聘请张仲元为经济会议委员函181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十九日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为聘请张仲元为财政会议委员事致张函182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津商会会长张仲元填报之个人履历183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张仲元请辞天津市营业税评议委员函183
(3)商会常委徐懋岩商会常委徐懋岩所立析产遗书及津法院复商会函184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十五日、二月十四日(二)天津各同业公会185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三月二十一日、五月十四日(4)租界华商公会主席张春华聚兴成五金行张春华退夥呈请备案书及津商会准予备案函185
1.同业公会整改条规(1)行政院及工商部国民政府《工商同业公会法》188
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十七日国民政府《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190
民国十九年(1930)九月修正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实业部修正工商同业公会法施行细则第十条训令并附修正条文192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二十八日国民政府《工商同业公会章程准则》193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七月二十八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行政院关于不加入同业公会及不缴会费公司行号制裁办法之训令199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五日(2)省市衙署津商会催促各同业公会各行董迅速依法改组函200
民国十八年(1929)十二月二日天津市社会局局长鲁荡平就旧公会改组新公会依法组织事请津商会查照办理函201
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二十七日天津市社会局关于颁发钱业米业等二十八家同业公会图记的训令202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一日天津党务整委会为各公会因商会名存实亡拟设分事务所事命商会查明令并商会复函204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三月八日、二十四日津商会致各业公会速报各商号调查表之训令并附三十九业会员调查表206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一月二十日至七月天津市社会局抄发处理各同业公会办法及整理逾期改选各同业公会训令209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月十四日天津市社会局抄发各业拟定业规大纲命津商会知照办理之训令211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三月211
2.各同业公会情况(1)灰煤业天津县灰煤业公会所填调查表212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十九日灰煤业同业公会会长杨沛霖呈控商民协会下设砂石商分会公然强占会址接收公会帐目函214
民国十八年(1929)十二月六日、二十七日(2)钱业天津钱商公会所填调查表215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八日天津钱商公会暂行章程216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一日天津钱商公会董事会改组及董事会名单219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十七日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呈报第二次改选完竣函并附改选委员名单220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八日(3)面粉业天津面粉商同业公会所填调查表224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十日(4)西药业天津市西药业同业公会遵章改组后呈报当选职员函225
民国十八年(1929)十月三日(5)织染业天津织染同业公会呈送章程请准备案函附章程全文及天津社会局批226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六日、二十六日(6)银行业天津银行公会为改用委员制及当选委员致津商会函229
民国十九年(1930)二月九日天津银行公会陈述上海天津等地银钱公会已呈请财政部颁布公会单行法请暂缓改组函229
民国十九年(1930)二月十五日天津银行业同业公会遵章改组呈报当选职员函231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十一日到(7)卷烟业天津市卷烟业同业公会遵章改组呈报当选职员函232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十三日(8)眼镜业天津市眼镜业同业公会呈报改组完竣函并附该会章程及职员名册232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二十四日(9)芦纲公所芦纲公所因性质特殊呈请通融办理暂缓改组函及天津市社会局照准函235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二十六日、十一月一日(10)酒业天津市酒业同业公会组织大纲236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11)洋广货业天津市洋广货商同业公会呈报改组完竣函并附职员名册237
民国十九年(1930)十一月二十二日(12)油业天津市油业同业公会为转呈办理注册事致津商会函239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七月十一日(13)秤业天津市秤商同业公会章程(选录)239
(14)轮船业天津市轮船业同业公会章程240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三月十六日(15)闽粤出入口商商民王泽汉等成立天津闽粤出入口商临时办事处并申请加入商会函及津商会复函246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七月一日、三十一日(16)机器漂染业天津华纶等九家机器漂染业工厂申请准予成立同业公会函247
(17)兑换派报业天津市兑换派报马车等七行业呈请恢复及组织同业公会函并附商会关于三行业调查表248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六年(1937)六月(18)绸缎批发业庆利恒缎庄雷廉臣等发起组织绸缎批发同业公会文及社会局查复令并附该公会职员名册254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一月十九日至六月(19)货栈业晋义栈等各商号群请恢复已奉令停顿之同业公会函258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二十一日(20)汽车商天津市汽车商同业公会呈请备案函并附章程选录260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一日(21)洋纸业国民党天津市党务整委会命洋纸行并入南纸业公会训令261
民国二十年(1931)十月十七日(22)纱厂业河北省天津市纱厂同业公会章程262
天津纱厂同业公会委员姓名履历表及补选当选委员表265
民国十八年(1929)、二十三年(1934)五月十六日河北省天津市纱厂同业公会会员名册267
民国二十三年(1934)五月十六日附录一:天津市各行业同业公会成立组织及备案情况表270
民国七年(1918)七月至二十六年(1937)五月十三日附录二:天津市各同业公会成立选举情况表274
民国二十二年(1933)五月十一日至二十三年(1934)五月二十七日附录三:天津市各业同业公会选举改选补选情况简表276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三十日至三十年(1941)十月二十日附录四:天津市各同业公会整理员及改选职员情况表281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五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附录五:天津市商会各同业公会会员代表登记表288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填报附录六:天津商会商店会员登记表408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填表(三)中华民国全国商会联合会408
1.商民协会取代商会风潮商民协会章程439
民国十六年(1927)四月前上海特别市商民协会章程草案448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前北平特别市商民协会宣言453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间天津市部分行业要求迅速组织商民协会分会函456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天津特别市商民协会某行分会章程457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天津总商会请准予指导组织天津市商民协会函459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十七日河间县商会询问商民协会组织情形函及津商会复函460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五日、十二日各省市商民协会及党部要求取消商会及统一商民组织函电汇编461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津商民协会主席雷厚生请速予撤销津商会印信函及天津市政府复函472
民国十八年(1929)五月二十七日报载天津商民协会进行移交整委会开始办公473
民国十八年(1929)七月一日473
2.维护商会生存权各省商联会总事务所关于召开全国代表会议电473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九日各省商联会总事务所陈述对中央关于商人组织原则及系统决议六项意见电475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二十七日到津商会请全国商会代表大会赶速修订商会法议案477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三日民国商联会转发广州总商会请各地商会按所列四项办法积极进行电478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十日民国商联会请各地商会即日举定代表集沪报到公同赴京请愿速颁商会法以固商会根本电480
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七日到各地商会抗议国民党三全大会取消商会函电辑要481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二十五日至五月四日天津总商会请否决撤销商会案致三全大会电490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二十六日民国商联会通报三全大会关于商会存废问题斗争情况请各地商会一致努力坚固团体以求生存电490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二十九日民国商联会请愿维持商会及统一民众团体组织函电辑录491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北平总商会请速力争维持商会生存权致各商会电508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四日上海总商会为谋商会生存请各地商会详确调查参加革命工作事实电508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五日汉口总商会请各地商会一致力争以挽危机而维商业致民国商联会电510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十三日民国商联会转发中央议决之统一沪特市商人团体组织办法及上海商人团体整委会组织大纲电511
民国十八年(1929)五月十五日汕头总商会为声援九江总商会维护商会地位事致津商会电514
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二十四日北平总商会声援九江总商会群起力争以维商会原有地位电515
民国十九年(1930)二月十四日到民国商联会转发中央关于撤销商民协会训令请各地商会依法改组电516
民国十九年(1930)三月八日黑龙江嫩江县商会请各地商会力争修正剥夺束缚商权之法规电517
民国十九年(1930)五月十二日到上海市商会为遭便衣徒众袭扰请予依法保护呈市政府和中央电及商会执监委紧要声明518
民国二十年(1931)十二月十九日、二十八日518
3.商联会重建及改组各省商联会总事务所附送商会改组大纲请依法迅速改组函523
民国十七年(1928)二月九日民国商联会为迁移会址及合并事致各地商会征询意见函及有关文件524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二十四日天津总商会就全国商联会迁移会址等事致全国商联会复函528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三十日各省商联总所关于召开全国商会临时代表大会的通知及津商会复函529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二十七日、十月二十日中华民国全国商会联合会组织大纲529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二日中华民国全国商会联合会职员表534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七日民国商联会通报更名添选执监委已获中央批准备案电539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二十九日到民国商联会通报常委主席选举结果电539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十一日到民国商联会常委李奎安呈送关于整顿商会会务办法函540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十一日工商部为严密协缉冯少山等给津商会训令542
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一日民国商联会就商会改组应办八项手续致各地商会电543
民国十八年(1929)九月九日民国商联会召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规则544
民国十九年(1930)三月十五日民国商联会主席冯少山为该会被迫迁往北平办公事致各地商会电并附宣言546
民国十九年(1930)八月十五日民国商联会为启用新关防并催各商会交纳会费电549
民国十九年(1930)八月十五日上海市商会为健全组织以便随时策应发起组织京沪平浦平汉三线重要都市商会联合办事处函550
民国二十二年(1933)二月十七日550
4.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主张民国商联会为唤起民众请集资认股筹办大华报函电并附宣言551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二十二日至十八年(1929)二月二十四日民国商联会通报全国商代会审查处理清理债务改良货物抵制日货等议案代电556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十一日到民国商联会请各地商会迅速发起九省筹赈会募捐赈济灾民电560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十六日民国商联会转发军政部制止由商会备办各种军差供应电561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二十二日民国商联会请各地商会依照发起全国国货运动决议七项办法办理电562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十八日民国商联会转发工商部训令各地商会一律购用国货火柴以示提倡电563
民国十九年(1930)二月十五日民国商联会转发中华国货维持会请各地商会一体实行服用国产服制电564
民国十九年(1930)二月二十八日564
5.维护商人参政权冯少山与胡汉民等关于全国商联会选举中央十名立法委员论争经过565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全国商会联合会请各省商会迅速改组以免窒碍国民会议代表选举电572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四日南京市商会筹备会就国民会议代表选举限制商民选举权吁请各商会一体力争电573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三日津商会主席张仲元就商人选举权抑制过当事致全国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电574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四日国民会议天津市代表选举事务所请依法申报公会会员名册以便选举函575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五日张仲元暨四十四行同业公会就商民选举权事再电中央党部及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576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八日津商会请各地商会一致力争改变限制商界选举权电577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八日国民会议天津代表选举事务所奉命晓谕天津市商会遵令办理选举函578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二十二日天津市商会关于维护商民选举权议案578
民国二十年(1931)五月二日国民大会天津市代表选举监督张自忠请津商会依限造报簿册通告并附国内各团体出席会议名额表579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二十八日国民大会天津市代表选举事务所转发关于商店会员选举资格权利等项规定之训令583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二十八日天津市政府自治事务监理处抄发职业选举团体会员应行注意事项请津商会进行公民登记函584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二日津商会请各同业公会速造送登记表册免误国大代表选举函585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八日津商会汇总呈送各同业公会及商店会员登记表册586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十一日586
6.加入国际商会民国商联会通报参加国际商会情况及催交分摊经费电并附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章程及代表报告书587
民国十八年(1929)六月十九日到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中国代表团报告书604
民国十八年(1929)七月二十八日国际商会章程及组织法613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一日民国商联会就催交国际商会常年费事致津商会函624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二十二日民国商联会陈述参加国际商会情形请津商会加入为团体会员函625
民国二十一年(1932)六月二十三日二、缓解金融危机(一)金融政策1.中央及地方的有关政令财政部驻平办事处转发蒋介石关于中央银行辅币作现金通用各机关不得拒收电627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十九日河北财政厅转发省政府严厉取缔商家私自滥发纸币令628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九日孔祥熙转发财政部制定《兑换券印制及运送规则》函并附规则628
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十八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禁止商民发行纸币令630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一月六日平津两市长命两市商会迅速调查应予救济各商号需款数目资产状况剋日具报并附清单631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七日至三月五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严禁市场流通冀东银行伪币密令638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三月十六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冀察绥署通报伪冀东政府遍设银行行使伪币请查禁密令639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五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军事委员会关于汉奸殷汝耕发行伪钞千余万元速予查禁密令640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三日发行准备管委会天津分会请冀察政委会派员赴平津各银行重行检查封存现金函641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二十日641
2.中央银行条例及银行法天津县政府转发《中央银行条例》函并附《中央银行条例》642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九日财政部公布之《中央银行法》645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二十五日(二)废两改元645
1.银元流通状况财政部命京津总商会速通知该地商人不得歧视总理像币令652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三十日、八月七日天津造币厂转发财政部命各省造币厂停铸袁币一律改铸总理像币令653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十八日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整理币制调查提纲函并钱商公会复函654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日天津市财政局转发市政府关于平津商民邢载福等呈请商办铸造辅币事致商会函并附章程655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一日财政部驻平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关于北方仍通用袁币有损政府威信应一律通用总理像币令658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七日中央造币厂监委会请传布该厂银条银币逐日比价成色表函并附表659
民国十八年(1929)六月六日河北省银行总行发行银元兑换券函并保定商会等应先兑现直隶省钞函661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五日、二十一日天津银钱两公会为本埠市面银币缺乏请由本埠各商代垫铸本迅速开铸函664
民国二十年(1931)六月四日、十月十三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陆海空军副司令行营电称日商收买我现洋已达四百万元速予查禁密令665
民国二十年(1931)十二月二十三日天津银钱两业公会请由政府出具护照准许津埠与华北及上海互运现洋以接济市面金融函666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二年(1933)二月十一日666
2.实施废两改元财政部发布四月六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一律改用银元电并附津沪商界商会意见书667
民国二十二年(1933)四月五日、七日财政部长宋命张仲元自本年四月六日起一切公私交易及契约均改用银币批674
民国二十二年(1933)四月十一日天津银行钱业两公会请天津洋商会取消华洋银元债款贴费交涉之来往函675
民国二十二年(1933)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二十六日财政部长宋子文发布铸造银本位总理像币公私交易一律行使令679
民国二十二年(1933)六月二十六日天津银行钱业两公会恳请政府各厂原发旧银币掉换新币不加贴费并津商会呈财政部函679
民国二十三年(1934)四月二十六日680
民国二十二年(1933)七月一日、五日财政部长孔祥熙发布凡运输银两及可供铸币银类者必由该部核准发给护照令680
3.天津造币厂还欠天津大陆银行等二十二家银行号请责成天津造币厂速还欠款一百三十余万两函并省长于学忠批681
民国二十二年(1933)二月至三月十八日(三)法币政策681
1.辅币兑现津商会请省市政府命各征收机关收用中央银行角票及山西省钞函68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六日至十月十八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行营经理处在津设立中央辅币兑换所函686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八日天津警备司令部转发蒋介石命发行中央银行辅币券官商不得低折电687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十日国民党天津市指委会请商会速查各征收机关拒收角票情况函688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十二日天津特别市政府转发河北省党务指委会速查明中央角票贬值原因并维持办法函688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六日滦州商会询问角币兑洋价格电及津商会复电689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一日、五日河头商会事务所禀诉统税局火车站拒收中央及山西省纸币请予维持函690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八日宋子文签发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行营发行之中央银行临时兑换券兑现办法令690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八日财政部驻平办事处请津商会速告各商中央辅币无限制兑现及原兑换所撤销日期后延电691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一日到财政部发布中央银行辅币无限制兑现电并平津等地兑换所可迟一个月撤销函692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十五日、十八年(1929)二月四日财政部驻平办事处为山东查获日人伪造中央角票国民政府命各地一体查禁事致津商会函并附抄原函693
天津县转发河北省银行委托各县商会代为发行辅币券规则函并附规则695
民国十九年(1930)八月十八日周寅初拟定整理天津角票计划书并附津商会复函696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八日、十六日贩夫张德顺及车夫冯二等七百二十五人诉陈蒙藏银行角票停兑苦害情形请速开兑函并该行复函699
民国二十年(1931)一月七日至九日699
2.法币政策孔祥熙发布妨害国币惩治暂行条例令702
民国二十四年(1935)八月一日孔祥熙发布因世界经济恐慌防止白银外流一切交易一律改行法币令并附六项办法703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四日财政部公布停止一切现银流通公私交易一律行使法币办法八条电705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十七日财政部关于全国行用法币后工业品用银及银制品管理办法十二条电707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十七日全国商会主席林康侯转发财政部停止一切现银流通公私交易一律行使法币电708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二十一日孔祥熙发布行使法币后运输银币银货办法令并附违令处罚办法709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二十三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命运输法币按运输公用物料五折以上收费令713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十六日宋哲元关于华北方面现银速交华北分库存储之密令714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二十三日财政部公布辅币条例并发行日期令714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二十九日、二月七日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发布第二次检查准备报告书716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五日全国商联会主席林康侯转发行政院关于民国二十五年二月十日为纯镍辅币发行日期电717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十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兑换法币期限再延长三个月训令718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十一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命无法币流通地区人民携银币购物不得禁止函719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十一日金银首饰业公会申诉部颁用银管理规则使该业难于生存请准用纯银打制首饰函并部批720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十八日、三月四日津商会申述本埠仍有白银走漏出口情况恳请设法禁止函723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二十六日冀察政务委员会经委会请平津商会速研究辅币铸造条例意见函并津商会复函724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三日、十一日津商会请在各轮船码头加派侦察人员严查私运银货出口案并市长萧振瀛批726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四日财政部关于边远地区银币银类兑现截止日期请依该地兑换实情确定电726
民国二十五年(1936)四月二十九日到财政部重申典当业满当银器银饰必须兑换法币训令并附《修正银制品用银管理规则》727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十一日天津中央中国交通银行转发中央四总行拟定《兑换法币补充办法》并《实施细则》729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六月十五日(四)铜元危机与铜元票流通天津县转发省府命各县商会将铜元市价逐日报县由县牌示令并天津钱商公会复函732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二月十八日津商会致电车电灯公司并津海关公安局诉陈电车公司操纵铜元市价造成危机函并电车公司反驳函733
民国十九年(1930)九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三日天津钱商公会并总商会同省政府及公安局关于解决铜元危机之来往函735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四日至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申明查拿扰乱铜元市价各钱商并请商会维持市面函738
民国二十年(1931)一月十九日、二十六日津商会请津海关监督转行税务司速颁严禁熔化铜元私运出口令并附海关监督布告739
民国二十年(1931)一月二十六日交通银行请发护照以购运铜元一千万枚函740
约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五日商民张秀峰请即印发新铜元票以解铜元短缺危机函并商会请速整理旧票批语及省府驳回函740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七日市长周龙光命商会速与银钱两业公库协商扼止铜元暴跌办法并商会及公安社会局会衔呈文742
民国二十一年(1932)九月六日至二十二年(1933)二月十一日津商会拟定扼止铜元恐慌治标治本六项办法文并附办法743
天津市长于学忠转发省政府速查禁劣质铜元入境令745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七月十四日津商会主席纪仲石同市公安局并各银行筹商解救铜元危机办法函746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十六日纪仲石陈述同平津两市商会及银钱两公会研究挽救铜元票办法函并附章程747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一日津商会请中中交天津分行垫借二十万元作为发行铜元票准备金函750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二日河北省银行转发省政府发行五种铜元票并以四百六十枚兑换银洋一元密函751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四日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关于农工银行在平津及直隶发行铜元票办法四条令752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十八日天津市社会局维持铜元票价格并一律以四百六十枚为官定法价令753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二十三日、二月二十一日中中交天津分行公布三行铜元票流通数额并准备金存储数额函754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十一日天津兑换业公会主席李彩亭呈控农工银行擅将铜元票兑价四百六十枚增至四百九十枚请严厉整顿函755
民国二十五年(1936)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二十八日《新天津报》载电车公司拒绝收用铜元票公安社会两局速筹善策以解民困757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七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市政府严厉取缔私运铜元令758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一月十三日天津警察局请速修正临时限制铜元出境办法草案函并附草案四条759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二月二十四日天津市警察局关于将查禁私运铜元二万余枚拨交救济专款之通报760
民国二十六年(1937)四月二十二日(五)公债宋子文关于疏浚海河工程短期公债基金保管委员会组成章程函并附章程762
民国二十年(1931)十月十七日、十二月五日津商会就报载政府停付内债本息消息事致上海商会银钱两公会及财政部电并财政部复电764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一月十六日、二十八日北平市商会华北救济战区短期公债基金保管委员会委员选举事宜与津商会来往函并附委员名单766
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二月六日至十二月三十日长芦盐运使王章祜曾仰丰公布华北救济战区短期公债第一二次还本事宜函769
民国二十三年(1934)四月九日津商会主席纪仲石请财政部取消国内公债第二次减息延长期限以维信用函769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二十一日财政部长孔祥熙颁发该部历年发行公债三十余种债额十四亿六千万元筹还办法布告并持票人宣言770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六)整理旧省钞直隶财政厅向天津总商会商借款项合同774
民国十七年(1928)一月直隶省钞债权团陈述省钞挤兑商民死伤惨状请政府早日兑现函776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十六日津商会诉陈直隶省银行被军阀掏空省钞挤兑磨房业受害关系警政民食情形函并商震批777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二十二日、十月十二日河北省党务指委会请组芦盐食户捐保管会函并附芦盐食户捐修正简章779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二十二日芦纲公所申述芦纲各商已将捐项上交中交两银行备作旧省钞抵押品函并省指委会等复函781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三日至十月三日直隶省钞债权团申明旧省钞未予整理前河北省银行不要成立函784
民国十七年(1 928)十月十四日津商会恳请卫戍司令部及省市政府维持五百家磨房商人并阎锡山批驳令785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十三日、二十三日直隶省钞债权团议决推举代表赴国民政府请愿请津商会支持函并附会议记录786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二十九日到津商会呈控整理直隶省钞基金一再挪用各业商民不堪痛苦情形文并附合同787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二十三日天津各业居民千余户诉陈已按公布登记办法登记年余仍未兑现函并附办法791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玉隆号米庄申述积存大量省钞以致倒闭情形文793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十三日到三津磨房公会诉陈省钞兑现之款一百二十万元屡被挪用本业关系警政民食文及宋子文批793
民国二十年(1931)一月十一日、二月十一日商人张明怀等诉陈省钞之害拟定办法数条请商会力促官厅维持文796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十二日商民徐子簃等痛陈直隶省钞数百万元停兑数年请援鄂例速予整理函798
民国二十三年(1934)二月九日到(七)库券与保险798
1.二五库券及各种库券直隶财政厅申明举办省署金库兑换券缘由函805
民国十七年(1928)四月二十日宋子文等请张品题担任津海关二五库券劝募委员函并津商会会议知单及条例80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六日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收支报告809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末至十二月天津劝募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河北各县及平津两市应募数目函并附章程简表810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七日天津总商会请平津两市公平分摊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额函812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六日民国十七年度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基金保管委员会逐日收支报告813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日至二十六日天津县绸布纱公会申述本业负担过重会员退会无力认购库券五万元函814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八日天津各商购买津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一览表815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八日至十一月九日北平银行公会关于财政部与津平银行二五库券垫款团已成立合同函817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十八日北平银行公会转发财政部驻平办事处陈明津商会与银行公会关于津海关二五库券预约券还本办法函819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二日财政部驻平办事处请津商会速将垫付平津卫戍司令部十万银元收据检送函820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七日天津市长崔廷献转发阎锡山命商会速如数缴纳编遣库券现金令并附合同及办法820
民国十九年(1930)四月二日至七月十五日津商会银行公会请阎锡山速拨付津海关二五库券及春节库券利息并复电829
民国十九年(1930)六月二十六日、七月二日829
2.保险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实业部国有财产及国营事业一律归中国保险公司保险令830
民国二十年(1931)七月二十九日三津磨房公会主席杨西园申明该会五届防险会成立呈社会局函并附章程831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一月十七日至二十二年(1933)二月一日天津警察厅公布暂行取缔保险规则836
1.银行业状况津商会请钱业公会预推董事二名襄助检查各银行基金函838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十日、十五日天津银行公会议决本埠各银行代客户收取汇票办法839
天津市政府转发财政部核准津地注册各银行号请予饬知令并附原表840
民国二十年(1931)十二月二日边业银行总管理处申述东北事变后总管理处迁移天津并正常营业函844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二十八日银行业公会申述天津事变发生后急用会所如借用请事前通知函844
民国二十一年(1932)六月十一日天津银行钱业同业公会合组公库开幕知单845
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月张盐等痛陈津埠各银行滥发纸币接连倒闭请严格限制银行发行钞票函845
天津市社会局转发财政部核准注册各银行一览表请速查照令并附表847
民国二十四年(1935)八月一日、二十五年(1936)二月一日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天津分会拟赴平津两市各银行重行检查封存现金函854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二十日天津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章程854
2.关于津沪各银行(1)山西省银行傅作义请津商会通知各商行使山西省银行钞票函及商会复函859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十五日、十七日玉田唐山两商会询问中央山西两种钞票行使办法函并津商会复函860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二日河北省政府主席商震转发阎锡山整顿山西省钞电并命商会财厅妥议维持中央角票办法令861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十四日到天津山西省银行移新址发新钞请商会通知各号收用函861
民国十九年(1930)五月二十三日到天津山西省银行申明军方干预被迫撤回在津发行钞票函并津商会限期兑现通告862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二十一日天津银行公会询问阎锡山发行战时通用票六百万元是否奉有省市政府训示函862
民国十九年(1930)九月二十一日、二十九日(2)中国银行津商会派员检查中国银行现金准备情况函及报告书863
民国十七年(1928)八月二十四日至九月一日(3)华威银行津商会为派员检查钞券基金准备情况致交通华威银行函865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四日、十月五日天津华威银行申诉因金融风潮影响津行与平行一致停兑函并财政部复电867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十日至十八年(1929)五月十日(4)中央银行财政部长宋子文签发上海中央银行开办日期令869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八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中央银行天津分行定期开业请张贴市政府保护布告函869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二十三日(5)中华汇业银行中日合资中华汇业银行为追随爱国潮流拟改为华商独资并停业一个月电871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日、十二日中华汇业银行报告发行兑换券一○四万元请中交各行垫借一百万元函872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十二日、二十八日天津银行公会申述汇业银行停业本埠各行挤兑议决维持市面三项措施函873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汇业银行钞票持票人代表团申诉该行停兑平津各行挤兑迭起速令其开兑函并市长批875
民国十八年(1929)五月十二日、二十三日(6)中南银行天津中南等七银行申明庆丰面粉公司新车站房屋为各银行债款抵押品勿予出借函并复函876
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八日、十七日(7)民生银行天津县建设局转发河北省工商厅制订河北省民生银行招股处简章十条令878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二十九日(8)国货银行天津县转发河北省政府关于国货银行停止募集股本密电并附发起人名单章程879
民国十八年(1929)六月十七日(9)丝茶银行天津商会请丝茶边业两银行速筹资金恢复兑现并请银行公会督催函892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二十一日至八月二日天津市社会局请商会查复丝茶银行钞票停兑案缘由并复业可能函893
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五日至二十一日(10)劝业银行天津商会会行董事大会指责劝业银行一再停兑请速筹办法函并该行复函895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四日、六日津商会与劝业银行关于发行钞票数额兑现办法往来函并附虞洽卿通报筹款办法电896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十一日、十四日天津市政府命津商会等妥议劝业银行善后办法令并附会议办法纪录897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三十日、十一月四日天津市政府通报劝业银行收回钞券情形及今后方针训令并附该行收回钞券情况表899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十一日(11)中原商业储蓄银行中原商业储蓄银行筹备处董事长陈耀珊呈请注册函并附章程及商会保结900
民国二十年(1931)六月十一日、二十四日(12)中国实业银行津商会申明中国实业银行因准备不足发生挤兑请各行切实准备并附单912
民国二十一年(1932)二月十七日天津银行公会因中国实业银行各存户纷提存款请中央银行协济函并复函914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三月二日至八日(13)边业银行天津边业银行东三省官银号申明沈阳沦陷特将流通天津地名兑换券十足兑现函916
民国二十年(1931)九月二十二日河北省政府主席王树常发布东北事变发生东三省官银号及边业银行发行之兑换券限三日兑现令917
民国二十年(1931)九月二十三日河北省政府禁用东三省钞券并通报边业银行天津地名钞券已兑尽令917
民国二十一年(1932)五月四日(14)明华银行天津市商会主席关于明华银行倒闭并清理经过呈社会局文及清单919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三十一日(九)钱业与典当919
1.钱业天津钱商公会与银行公会关于各银号所出条码应迟期五日拨兑之来往函929
民国十三年(1924)七月十四日天津钱商公会申述津埠长期欠款通行利率多为一分函932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十日津南纸书商同业公会请商会速筹临时清偿宿债和酌减息率办法函及商会复函933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七日、十一日天津特别市社会局请商会取缔钱业操纵挤兑办法并钱商公会声明与本业无关函934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五日天津钱商公会公布银钱市场简章函并附简章936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六日天津钱商公会陈述津地币制沿革经过文937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十四日王士珍等为集资组合开设中和银号请予备案呈并附章程938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钱商公会因泰昌银号周转不灵以股票房契向中交两行押借二十万元请备案函并抄单941
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六日山西票号大盛川停业备案函943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一日天津余大亨银号集股十五万元开业呈请商会备案函并附章程943
民国十九年(1930)二月十五日到长春总商会申明因津地交通方便汇兑担保期缩短三个月函946
民国十九年(1930)七月二十六日天津市钱业同业公会会员加推店员代表名册947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天津钱业公会主席王凤鸣陈述钱业拨码沿革过程951
民国二十年(1931)八月二十日晋丰银号经理朱嘉宽马熔为该号撤销股本改立合同事请商会备案函952
民国二十一年(1932)二月孙广权请立钱商金店跑合人公会以抵制日人并维生计函953
民国二十三年(1934)二月津商会发布长春宝隆银号亏欠百余万元倒闭各债权速赴商会领取债款函954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二十九日954
2.典当天津特别市政府转发律师高善谦揭控各典当高利盘剥请减当利文并各典申明该行业规勿减当利函955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二十七日、十月二十二日天津当商公会诉陈本行业规请勿减息函并附各类典铺税额及获利单958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三十日麟祥当等诉陈各典增加护本一倍不符法理及习惯函并附各典资本架货单964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二十五日(十)交易所天津社会局抄发国民政府颁布《交易所法》之训令并附该法全文969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二十八日天津证券花纱粮食皮毛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976
约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天津证券花纱粮食皮毛交易所有限公司营业细则982
约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天津证券花纱粮食皮毛交易所申明自身性质公启及市政府命商会查复令1001
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二十五日、三月二十日《大公报》载河北工商厅为本年六月一日实施《交易所法》训令商联会之消息1004
民国十九年(1930)五月十日三、振兴商务(一)会议推动1.全国经济会议财政部邀请津商会银行公会等出席全国经济会议电并津商会等请求会议展期电1005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十一日至十九日财政部长宋子文催请津商会派代表参加经济会议电1006
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二十三日财政部为告知经济会议闭幕及催派代表参加财政会议事致津商会电1006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一日到天津总商会拟定呈全国经济会议议案十条1006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日津商会为推举张仲元为经济财政会议代表事电财政部101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七日1015
2.全国财政会议财政部列举全国财政诸弊端并认定统一规章统一发令机关及统一用人与收支为统一全国财政根本之点书1016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日全国经济会议提出统一财政先从划分国家税地方税及国家费地方费入手办理案1019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日财政部盐务总署提议统一全国盐税收入议案1024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二日财政部关务署等痛陈厘金之害提议筹备裁厘加税促成关税自主案102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三日山东盐运使署代表提议统一盐税税率分期撤废引岸试废包商制就场征税集权中央以裕税额案1027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三日财政部赋税司长贾士毅指明我国土地问题严重状况并整理全国土地计划书1029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四日全国财政会议代表陈明废两改元案提出远近原因及实施办法并决议1033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七日、九日上海商会代表穆湘玥拟定救济棉业计划书1035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十日贸易股常务委员商界代表林康侯等请实行保护关税以裕民生案1051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十日1051
3.全国工商会议天津特别市社会局为督促派定工商会议代表拟具提案事致津商会函并复函暨提案1056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二十一日、二十四日附录平绥铁路商务调查概况1066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二十日前后津商会请工商会议将各项议决案切实付诸实施电并复电1092
民国十九年(1930)十一月八日、十七日津商会为督促尽速施行平绥路税捐繁苛及麦粉特税条例失当等案呈工商部文并孔批1092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七日、二十六日(二)颁行政令法规1092
1.划一度量衡国民政府工商部发布实行权度标准方案令并津商会实施公告及方案1094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三十一日、八月十五日工商部发布施行度量衡划一程序令并附全国度量衡划一程序及《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1095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二十九日天津市社会局召集斗店米面磨房商等同业公会商讨改革斗制及防止运粮船户搀假会议记录1099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天津米商同业公会为杂粮小麦拟订十一七平斗为标准致津商会函并附规章及整顿船户章程1104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一日天津市社会局为设立本市度量衡检定分所委任周振铎为主任事训令津商会1108
民国二十一年(1932)六月二十二日天津市社会局为遵照度量衡推行委员会议决分类推行办法事训令津商会1108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二月二十九日1108
2.推动商业与商标注册国民政府《商业注册暂行规则》1109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十日天津特别市社会局为遵办查验商标注册并成立注册所事致津商会函1114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三十一日、二月十五日全国商联会为实施商标法电各省商联会及商会并附《商标法》1116
民国十九年(1930)十二月十五日1116
3.换发营业执照天津市公安财政社会三局会衔发布《天津市社会局发给营业执照规则》1122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十四日天津市社会局命各商速遵章换照补照令1126
民国二十六年(1937)四月七日天津社会局申明原开业商店换领新照觅保不得由同业公会或商会出具保结文1126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五月二十九日附录天津各界商人对实施营业执照规则的反映1128
4.严格牲畜检验农矿部农产物检查所天津分所发布畜禽检验布告并附《检验牲畜暂行办法》1133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十四日(三)整顿市场秩序1135
民国十九年(1930)十一月十一日天津市政府命经营牲畜屠宰场各商施行牲畜产品宰前宰后检验令1135
1.进行商情调查天津县棉花商赴河北省各县采办棉花数量统计表1137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至十八年(1929)十二月报关行及旅津各商帮为申请报关行复业事呈津商会文并商震批1144
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二十五日、二十八日天津棉商永大裕同德元记等号赴河北省各县采购棉花统计表1147
民国十八年(1929)九月至二十年(1931)四月津商会常委赵真吾提出复兴津市办法致津商会函1188
民国二十二年(1933)六月二十七日到天津特别市政府令商会调查津市日用必需品价格以供沈阳参考文并价格表1189
民国十九年(1930)九月二日天津药商同业公会调查河北省药材集散情形并附调查表1191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三十一日天津各行业因受一九三○年战乱影响所受损失统计表1193
津商会令各同业公会填制商号迁移及商业状况调查表并附调查结果1194
民国二十二年(1933)四月二十二日天津商会呈报交通部天津物价调查表1208
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月三十日津商会就本市电费及煤价情形函复汉口市商会1211
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一月二十三日天津市社会局转发山西省政府同津埠交换推销出产品函并附山西同外省交换产品目录1212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津商会为代查天津全年煤炭销用数量事复冀察政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函1214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二十日1214
2.整顿市场秩序猪商东合成等十九家申述经办屠兽总场经过及奸商篡夺营业请制止文1215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四日农矿部农产物检查所天津分所为取缔代销伪劣肥料商店事致津商会函1216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一日天津特别市社会局为改革结帐日期办法致津商会函1217
民国十八年(1929)十二月四日天津荣华泰仁记洋布庄倒闭请商会清理说贴并亏欠总单1219
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二十八日天津市社会局命商会调解祥德斋等十二家同茶食商公会价格纷争令并附调查报告1224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四日东北众席商申述同津埠席商百余年之血肉联系请仍沿旧习免为排斥文1229
民国二十一年(1932)五月十九日天津绸布纱公会提议繁荣市面办法三条函并津商会请各业加入公会通函1231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十一日天津市赋税研究委员会暨部分同业公会恳请取消内销商品检验大纲及津商会转呈文1232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十七日至三十一日天津社会局发布切实查禁私制手工卷烟及手摇卷烟机令并附豫鲁皖薰烟产区简表1236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二月八日新疆省城总商会为查禁走私事致津商会函并附检查走私货物办法1240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津商会整委会为制止各大售煤公司任意涨价事呈社会局文并批1241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二月九日、二十六年(1937)一月十一日天津市复兴冰窖等为振记冰窖售卖私冰事致函商会并附《天津市管理冰窖营业规则》1242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五月二十八日天津市糖果业公会为请发运销放行单事呈津商会并附杜绝私糖办法1245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五日(四)发展对外贸易1245
1.有关政令法规国民政府工商部发布中华民国与外国旧约已废新约未订前适用之临时办法1248
民国十七年(1928)七月十八日工商部命津商会转行丝业各团体注意改良以维出口美国令1249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二日工商部公布《商品出口检验暂行规则》及《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1250
民国十八年(1929)一月十日工商部为中外商人签订契约订单改用华文为主征集有利实据事训令津商会1252
民国十八年(1929)二月八日工商部设立天津商品检验局训令并附《工商部天津商品检验局棉花检验处检验细则》1253
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三十一日天津特别市社会局为实施商品检检暂行条例事致津商会函并附条例1256
民国十九年(1930)五月一日中央政治会议第二三一次会议通过之《进出口及转口食粮查验登记章程》1258
民国十九年(1930)六月十一日实业部令修正公布之《取缔棉化搀水搀杂暂行条例》及《天津商品检验局棉花检验补充办法》1260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二十三日、十二月二十五日津海关发布东三省各海关封关日期并封关期内各厂产品不得享受机制洋货待遇之布告1263
民国二十五年(1936)九月二十九日1263
2.津冀外贸状况出口棉商启林公司为争取华洋商人一律待遇呈文并河北省财政厅复函1263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四日、十一月八日津商公兴存在河北山东十三县收购鸡蛋出口美国请津商会出具证明函及证明书1265
民国十八年(1929)四月三日、四月四日实业部工商访问局编著《中国报关情形》(节略)1267
民国二十年(1931)二月十五日津商会常委卞寿孙拟请政府对于增加毛绒棉花类出口税率暂缓实行以维华北对外贸易意见书1285
民国二十年(1931)五月七日全国商联会请各商会将经售之外货标明出产国别以塞漏卮电1286
民国二十一年(1932)九月一日天津皮货业公会沥陈华北胎羔皮之来源请收回禁止出口成命函1287
民国二十一年(1932)九月三十日实业部国际贸易局请查天津猪肠出口行行名地址并津商会复函1289
民国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