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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民房地契约与调判案例选编 1686 -1949
  • 宋美云主编 著
  • 出版社: 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 ISBN:7806963480
  • 出版时间:2006
  • 标注页数:274页
  • 文件大小:15MB
  • 文件页数:327页
  • 主题词:房地产-合同-汇编-天津市-1686~1949;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例-汇编-天津市-168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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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一)安徽会馆1

孀妇王门罗氏同嫡侄王梦弼卖畦地契文 康熙二十五年(1686)二月二十日1

一、商民房地交易契约1

孟履丰杜绝卖地契文 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月二十六日2

陈振霄等杜绝买地契文 嘉庆四年(1799)十二月二十一日2

马立业典房并地基文 嘉庆七年(1802)二月二十五日3

陈友松杜绝卖园地契文 嘉庆十七年(1812)十二月二十八日3

黄泽杜绝卖地契文 同治二年(1863)十二月初十日4

刘成同祖母刘刘氏当园,找价契文 光绪八年(1882)十二月二十二日5

徐马氏同子徐俊荣等杜绝卖园地并河滩、地井契文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二月二十七日5

厚德堂黄本惠等杜绝契文并附上手契文 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月6

周学熙等人为淮军各将领送李公祠园地立契文 光绪三十年(1904)十一月初一日7

黄本汉杜绝卖房连地基契文 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月7

李文忠公祠拨地契文 民国三年(1914)二月一日8

润身堂钟与天津安徽会馆租地契约 民国三年(1914)七月一日8

敦善堂与天津安徽会馆租地契约9

敦善堂与天津安徽会馆租地契约 民国三年(1914)七月一日9

直隶女子师范学校与天津安徽会馆租约 民国四年(1915)七月一日9

东兴面粉机器制造厂与天津安徽会馆租地契约 民国五年(1916)五月一日9

天津安徽会馆为置淮军义地立补契文 民国五年(1916)五月10

王允执补地契文并附铺保文 民国五年(1916)六月、八月十一日11

王允执立裁杜卖契文并附铺保文 民国五年(1916)七月十八日11

王允执立杜卖契文并附铺保文 民国五年(1916)八月十一日12

梁逊卿永卖地契文 民国十年(1921)九月六日13

天津安徽会馆为置买安徽义地补契文 民国五年(1916)八月13

梁逊卿裁卖地契文 民国十年(1921)九月14

朱雪岑永卖地契 民国十二年(1923)十二月二十八日14

江思益永卖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五月一日15

李守信、靳永春与天津安徽会馆租地契约文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十日15

房客查文舫与天津安徽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16

天津安徽会馆为立分割地契事呈天津特别市财政局文 民国三十年(1941)十月二十九日16

天津安徽会馆分割契文 民国三十年(1941)十一月二十六日17

天津国医医院与安徽会馆租房合同文并附天津国医医院租约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六月17

安徽会馆捐助济生小学地契文 公元1952年10月31日18

(二)闽粤会馆19

党秉彝卖绝房并地基契文 乾隆二十八年(1763)五月二十二日19

安徽会馆证明谷芝海产权文 公元1954年3月19日19

刘元隆杜绝卖房并地基契文 乾隆三十一年(1766)十一月二十日20

刘氏同子施奕芝杜绝卖房连地基契文 乾隆三十三年(1768)二月十三日21

李智绝卖园地契文 乾隆三十四年(1769)五月初九日21

春桂堂黄山樵卖房并地基绝契文 道光三年(1823)十一月初四日22

(三)江西会馆23

积余堂绝卖地契文 嘉庆二十三年(1818)十月二十六日23

江西会馆绝卖地契文 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十三日23

遂间堂张租地契文 同治八年(1869)十月初一日24

江西会馆杜绝卖房并地基契文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月二十七日24

慎余堂常杜绝买地基契文并附原上手老契 民国十年(1921)十月二十五日25

复明记瓷庄租房契文 民国三十四年(1945)二月一日26

(四)浙江会馆27

赵兰谷卖房连地基杜绝契文 光绪十二年(1886)三月十一日27

复明记瓷庄租房契约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十一月二十三日27

桑成林卖房连地基杜绝契文 光绪十二年(1886)八月十一日28

薛维钰卖房连地基杜绝契文 光绪十二年(1886)八月二十日29

宁宝枢卖房连地基杜绝契文 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初三29

李金甲卖房连地基杜绝契 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十三日30

李东来等人卖房连地基杜绝契文 光绪十三年(1887)三月二十四日31

陈少兰卖门面浮房契文 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初七日31

陈少兰立卖门面契文 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初七日32

浙江义园董事王宗堂立补地契文 光绪三十四年(1908)六月初七日32

桑成林杜绝卖房连地基契文 民国四年(1915)三月十八日34

凌博文立杜绝卖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一月三十日35

三学校立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十二月二十八日36

敦厚堂立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十月十四日37

严瑞山与天津浙江义园立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年(1931)十月十四日37

邹文元同子、侄与天津浙江义园立杜绝卖地契文38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三月二十七日38

吴春奎与天津药雨山庄立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四年(1935)十一月初一日39

魏长山与天津浙江义园租地契约 公元1951年7月1日41

徐锡龙与天津浙江义园租地契约 公元1952年3月1日41

罗荫成与天津浙江义园租地契约 公元1953年1月1日42

霍素珍与天津浙江义园租地契约 公元1955年1月1日43

(五)山西会馆44

山西会馆晋义堂补地契文 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二十六日44

李彩章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一日44

同泰祥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四月二十日45

德生厚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十二日45

吕恒厚、郝顺泽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二十二日46

油漆颜料业同业公会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二月一日46

复明记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六年(1937)二月六日46

二友堂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47

振兴号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三月二十日47

义和补皮局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三月二十五日47

福祥和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六月一日48

玉成信与山西会馆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六月二十五日48

宏记号与山西会馆临时租房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六月二十五日48

(六)高阳商帮会馆49

高阳商帮会馆补契旧卷 民国三十二年(1943)二月三日49

高阳县商会会长为补发新契呈天津特别市财政局 民国三十一年(1942)六月50

马长吉绝卖荒地总契文并附广仁堂南窪地契摘要表 光绪七年(1881)十二月初九日51

(七)广仁堂51

广仁堂与崔雨村租地合同文 宣统元年(1909)五月十二日52

广仁堂发出租照文并附承租条件及租照存根 民国十一年(1922)七月三十一日、十二年(1923)七月三十一日53

广仁堂与租户复源堂张成春等租地合同文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三月二十八日55

广仁堂与租户张少卿租地合同文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三月一日57

津河广仁堂与南开地产公司租地合同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四月二十九日58

广仁堂与宋金枝租地合同文 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月59

广仁堂买地契文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二十日59

租户边德善等人清偿广仁堂地租契约文 民国二十七年(1928)60

广仁堂与魏玉珍租地合同文 民国二十六年(1939)四月60

广仁堂为魏玉珍等不履行合同事呈顾问文 民国二十八年(1939)61

童葵园卖房契 乾隆六年(1741)十二月十一日62

1.卖契62

(一)卖契62

二、房地交易契约种类62

王大起等卖地契文 光绪二十三年(1897)六月十五日(七月十四日)63

吴得有立卖地契文 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二十二日63

张文才买地契文 宣统二年(1910)十二月二十二日64

杨自清卖草房并地基契文 民国三年(1914)五月三十一日64

杨永芳卖地契文 民国五年(1916)六月65

同泰卖契文 民国十四年(1925)十一月一日66

魏学功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六年(1937)四月二十七日66

2.杜绝卖契67

素位魁杜绝卖房连地基契文 嘉庆五年(1800)九月十五日67

赵洪谦卖地契文 民国三十年(1941)十月二十七日67

李紫来杜绝卖房连地基契文 同治七年(1868)十月初四日68

李韩氏同子立杜绝卖房契文 光绪二年(1876)闰五月初九日69

张海晏立杜绝卖房契文 光绪七年(1881)九月初十日70

桑荫田同子杜绝卖房契文 光绪十年(1884)八月初九日71

刘恩魁杜绝卖地契文 光绪二十一年(1895)九月十二日(十月二十九日)71

冯捷三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元年(1912)十二月二十七日72

孙庆元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一月十八日72

赵起杜绝卖房连地基契文 民国四年(1915)四月十八日73

何来顺等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八年(1919)三月二十一日74

同泰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十六年(1927)九月十六日75

范勉之等裁卖空地契文 道光二十七年(1847)五月十八日76

李星阶裁卖地基契文 道光三十年(1850)正月二十四日76

3.裁卖契76

赵什季裁卖地契文 民国二年(1913)五月二十七日77

智忍堂张裁卖地契文 民国三年(1914)三月十一日78

刘万成裁卖地契文 民国三年(1914)六月二十八日79

镜田公记裁卖杜绝地契文 民国六年(1917)十二月八日80

殷李氏裁卖地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五月四日81

杨秉波裁卖地契文 民国十四年(1925)三月十四日81

陈敬裁卖房地契文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二十四日82

陈敬裁卖房地契文 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二十一日83

邓敦厚堂裁卖地契 民国二十一年(1932)七月二十一日84

刘长发裁卖地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三月二十六日85

刘长发杜绝卖地契文 民国十三年(1924)四月一日85

4.组卖契85

赵玉珂卖与全福堂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一月二十日86

李孝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7

陈达等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7

孙廷梁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8

萧恩元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8

张华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8

李兴隆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9

陈达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89

陈世发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0

昭义堂李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0

吴顺清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0

翟恩荣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1

李名远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1

李树均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1

王开泰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2

孙浩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2

义德堂孙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2

徐连升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3

杨永福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3

刘鸿生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3

孙长起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4

孙永通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4

孙永通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4

李成有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5

邓鸿昌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5

于连起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6

李长合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6

徐景华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6

张禄杰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7

孙自亮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7

贾成发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7

翟成达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8

翟成达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8

李盛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8

李秉才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9

李兴隆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9

杨万德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99

苏凤山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100

李和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100

王子明卖地契文 民国二十七年(1938)二月一日101

王振海卖地契文 民国三十一年(1942)十月三十日101

(二)典当契102

1.典当契102

何大年典当房契文 光绪三年(1877)八月十七日102

何大年典当房契文 光绪五年(1879)二月二十七日102

乡祠源长典当房契文 光绪十五年(1889)六月十五日103

乡祠源长典当房契文 光绪十九年(1893)七月二十四日103

冯有当园契文 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一月初一日104

黄蓉镜当园契文 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初八日104

费金奎当房契文 光绪二十七年(1901)九月十五日104

鹤山堂魏当房契文 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二十八日105

温俊卿立典浮房并地基契、找续典价文 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二十日105

温朝杰当房契文 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初一日106

温国祥等裁典浮房契文 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十六日106

黄渤臣裁典房并地基契文 民国三十四年(1945)108

2.转典契108

张永兴转典河滩地契文 道光十一年(1831)十二月初一日108

张永兴借园地契文 道光十二年(1832)十二月十三日109

何兆祥等转典契文 光绪八年(1882)三月十六日109

3.补典契110

查勉之、张永兴为遗失典契立字据文 道光十一年(1831)十一月三十日110

(三)借契110

薛维玉借地契约文 同治八年(1859)四月二十九日110

陈有退园地契文 同治二年(1863)十二月十九日111

(四)退契111

朱氏同子朱世发退园契文 咸丰九年(1859)五月二十五日111

杜永康退地契文 民国二十二年(1933)二月112

(五)送契113

李文忠公祠拨送安徽会馆地契文 民国三年(1914)二月一日113

(六)补契114

王××补房契文 民国九年(1920)一月三十日114

倪××恳请准予补发新契文 民国三十二年(1943)十一月二十三日114

(七)官契115

陈某买地官契文 民国十四年(1925)十二月二十一日115

(八)两清字据116

河南商船局立两清字据 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116

(十)租扎117

赵绮圣立租约文 同治七年(1858)六月二十一日117

都统衙门汉文司员为华民皮××发建造执照并附补红契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一月初三日117

(九)执照117

宝树堂谢立租折文 民国三年(1914)七月初一日118

五桂堂立租折文 民国三年(1914)七月一日118

藜照堂刘立租折文 民国三年(1914)七月一日118

集雅堂立租折文 民国三年(1914)七月一日119

黎青堂刘立租折文 民国十一年(1922)夏历七月十五日119

永庆堂立租折文 民国十六年(1927)七月120

致庆堂李墨卿杨贺平立租折文 民国二十九年(1930)十一月一日120

金明远立租札文 民国二十五年(1946)八月十五日120

民国十五年(1926)八月二十六日122

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通告122

(一)相关法规、章程与习惯122

1.相关法规与章程122

三、民事调判案例122

天津市房租纠纷处理办法草案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八月二十六日124

天津市政府地政局地权纠纷调处办法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一月十四日125

天津市政府为颁发房屋租赁规则及纠纷调处办法草案训令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二日126

天津市政府地政局颁发修正天津市出租房屋拆修办法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六日129

天津市房屋租赁调整办法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十四日130

2.天津商会租地习惯调查133

天津商会陈述津地租房习惯形成历史过程函 民国九年(1920)三月三十一日133

天津商会报告津地租约习惯及移转习惯函 民国九年(1920四月二十八日134

律师蓝兴周询问津地租房习惯函及商会复函 民国十年(1921)六月二十七日、七月二十号135

商会调查股报告津地戏园业纳租习惯函 民国十年(1921)八月二十五日137

(二)房产调判138

1.产权案例138

(1)芮张氏控芮玉堂租房案138

芮张氏控芮玉堂侵占房租、私卖公产、独霸家产请议书及芮玉堂请调事以辩真伪请议书并附房地课租清单 民国二年(1913)六月二日138

(2)吴仙洲与柴鑫园产权案142

吴仙洲为重新绘制房图以免产权不明事呈天津特别市财政局文 民国二十八年(1939)五月142

天津特别市财政局为丈量以消地界事通知柴鑫园文 民国二十八年(1939)五月143

测量员陈恒德为指责骗押事呈地政科长文 民国三十年(1941)十一月二十五日144

地政科科长就测量员勘测过程呈天津市财政局文 民国三十年(1941)十二月三日145

吴仙洲为滴水案和解呈天津特别市财政局文 民国三十一年(1942)二月二日146

稽查股就吴仙洲滴水案和解事呈天津市财政局文并附吴仙洲等人呈文 民国三十一年(1942)三月一日146

市长温世珍为查案核办吴仙洲产权案训令并附吴仙洲呈文 民国三十一年(1942)十一月三日147

财政局就吴仙洲滴水案结案呈天津特别市长文并对天津特别市公署指令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四月149

2.租房案例150

(1)涌泉寺沙明和尚与李骏元租房案150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就涌泉寺沙明和尚与李骏元租房事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二年(1943)五月十一日、六月十四日150

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驳回涌泉寺上诉裁定书 民国三十二年(1943)十二月二十日157

(2)何炳序与邱维藩兄弟借房案158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就何炳序与邱维藩借房案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月三十一日158

何炳序之女为尽早执行房屋判决事呈冀省绥靖区视察团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七月三日161

(3)孙存义与其租户转租案例163

孙存义为租户转租案呈天津社会局文并附和解文 民国三十五年(1946)十二月三日163

张玉珩委任林成栋为诉讼代理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四日164

张玉珩为王允中擅自占房事诉状河北天津地方法院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四日164

(4)张玉珩与王允中占房案例164

王允中委任苏贵周为诉讼代理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一日165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就张玉珩与王允中房屋案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七日165

张玉珩不服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理由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五日166

张玉珩和王允中为撤回上诉事状呈河北高等法院并附法院通知书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九日、十二月十一日168

(5)张玉珩与王李淑季腾房案169

张玉珩请求法院判令王李淑季腾房诉讼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八日169

张玉珩委任林成栋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八日169

王李淑季委任王和玉、苏贵周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十九日170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关于张玉珩腾房案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六年(1947)八月二十三170

张玉珩不服判决上诉河北天津地方法院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九日171

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判决通知张玉珩、王李淑季书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十七日172

张玉珩撤回上诉并附河北天津法院通知书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十三日、一月十七日172

王李淑季不服判决上诉河北天津地方法院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二十三日172

(6)高培田与金明远违约腾房案例173

高培田为金明远违约腾房事呈天津地方法院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六日173

金明远为高培田诉腾房案提起答辩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二十四日173

高培田补具答辩副状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二十六日174

河北高等法院就高培田与金明远腾房案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二月二十六日、三月六日175

(7)姜少宸与刘文远占房案例177

姜少宸为刘文远占房事诉呈天津地方法院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四日177

刘文远为姜少宸诉求交房向天津地方法院答辩呈文 民国三十六(1947)十二月十八日177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民庭讯问笔录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十八日178

河北天津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二十四日178

刘文远请求撤回上书笔录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二十日180

刘文远为与姜少宸腾房一案上诉书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一月二十四日180

姜少宸为申请领回证件呈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三十日181

(8)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与租户案例181

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为收回房事呈河北省政府文并附政府令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三日、十三日181

河北省政府令省立女子师范学院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三日182

同福里住户代表为迁房事呈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七日182

河北省政府为缓交房事训令省立女子师范学院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八月十九日183

省立女子师范学院院长就暂缓收房事呈河北省政府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十一日183

3.房租案例184

(1)房产主刘大蟪父子与元隆号绸缎庄房租案184

房产主刘大蟪父子禀控元隆号绸缎庄以铜元纳租房主亏赔不起及元隆号反驳文 光绪三十四年(1908)三月十四日、二十三日184

商人郭宝善等人为增房租事呈广仁堂文 宣统二年(1910)八月十三日、十七日186

直隶天津警察厅为郭宝善欠房租事致函广仁堂文 民国二年(1913)八月二十日186

(2)广仁堂与商人郭宝善等人增房租案186

(3)广仁堂与平民王锡章租价案187

平民王锡章等为让租价事呈广仁堂文并附批文 宣统三年(1911)187

(4)韩杨氏与李广荣、刘长贵等房租案188

韩杨氏为李广荣强索房租事诉呈法院文 民国二十九年(1940)九月二十六日188

刘长贵为韩杨氏侵占房事起诉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处 民国二十九年(1940)十月四日188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检察官提起公诉书 民国二十九年(1940)十月五日189

韩杨氏因撤诉呈天津地方法院刑庭文 民国二十九年(1940)十月二十一日189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 民国二十九年(1940)十一月二日、七日190

(5)于少云与陈洪达拖欠房租案191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为于少云请付房租事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二年(1943)三月三日、十日191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为于少云请求增房租事之判决书 民国三十三年(1944)八月二十三日193

租客陈洪达不服法院判决上诉书 民国三十二年(1943)九月195

河北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就增房租事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四年(1945)一月八日198

(6)文东祥布庄与房东增租纠纷200

文东祥布庄经理王之宝为增租事呈天津社会局并附和解呈文 民国三十五年(1946)九月二十一日、十一月八日200

(7)三义房地产公司增租纠纷201

三义房地产公司为加租事呈天津市社会局文并附撤销文201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十七日、二十五日201

(8)交通旅馆涨租事件202

魏滋田为交通旅馆涨租事致函社会局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三十一日202

天津社会局职员就旅馆房租涨价事呈局长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三日203

天津市政府社会局职员郭农峤就旅馆涨价不符事实呈请核示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四日203

天津市临时参议会就河东筑沟工程方案呈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二十六日204

4.迁房案例204

天津市社会局为查清交通旅馆增租是否属实训令天津市旅店商业同业工会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日204

天津市政府工务局就下水道工程拆迁商民房屋事呈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二十七日205

商人孙桐轩等为了解拆迁真相呈市长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九日205

天津市政府为拆迁民房尽量符合民意指令工务局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十七日206

津商司福善等代表就区长刘保慧滥用职权事呈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二十四日206

天津市工务局就部分商民吁请暂缓拆房事呈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二月二十九日207

天津市政府就拆迁民房原则指令工务局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元月三日208

市政府就修建下水道工程是为改善卫生、便利市民为目的之批文并附训令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元月三十一日208

市政府训令社会局等四局派代表协同工务局商讨实施要点并附指令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三月二十九日209

天津政府工务局就拆房具体事宜呈市政府文并对市政府指令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七日、十四日210

天津市工务局为辟路拆房修建下水道工程请平津铁路局211

拨借土事呈市政府文并附市政府复函及指令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十七日211

津平铁路局就拟拨借地已出租事致函天津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六日212

李地大街被拆户等代表联名为请求暂缓拆迁提建议十项呈天津市长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二十八日213

第四区被拆户就区长刘保慧渎职一事呈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五日214

市政府就李怀英等呈文令工务局拆迁以利民生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十九日215

工务局局长就辟路拆房四点原则呈天津市长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一日216

第四区被拆户代表指控区长刘保慧贪污行径呈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四日217

天津工务局就拆房三点意见呈天津市长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五、十八日218

被拆户代表高凤祥等人为清查区长刘保慧贪污事呈天津市长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219

天津市政府就拆迁户联名呈文事批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二十一日220

(三)地产调判221

1.地权案例221

河北省八里台区农场地权案221

农户王三省为徐殿丞等人侵占地权事呈河北省农田局文并附请示意见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二十三日、五月十五日221

天津县警察局为证实徐茂林等抢割苇草事致函天津地方法院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八日222

农户王三省为求以法律方式处理地权事呈农田局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二十二日223

河北省农田局函请法院处理农户王三省案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七月二十八日224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 民国三十七年(1948)五月三十一日225

2.地租案例226

徐寿林等与广仁堂地租案226

张筱波等为广仁堂地租昂贵致广仁堂文 民国二十三年(1934)二月226

天津地方法院就徐寿林等拖欠地租事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二十年(1931)五月十八日227

河北高等法院驳回徐寿林等人上诉之民事判决书 民国二十年(1931)九月三十日229

3.租地案例230

西于庄农民与王茂林租地案230

西于庄农民为租官地事呈请市政府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九月二十一日230

西于庄农民为强征土地事呈请市政府制止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月二日232

天津县政府对西于庄地权案处理意见 民国三十七年(1948)十一月二十七日233

(四)会馆房地案调判234

1.山西会馆进行会馆调查与理结会馆案例234

山西会馆值年众行帮申述该馆建立经过与性质请严禁外人强占文 民国元年(1912)七月一日234

津商会申明山西会馆为十三帮商人公建商馆他人无权强占函 民国元年(1912)七月九日235

山西会馆董事李楚珍陈述会馆建立与改建情形请津商会评议阎守基占产不还文 民国七年(1918)六月二十四日236

商会评议员王筱舟等评议山西会馆房产案经过 民国七年(1918)六月二十七日237

天聚当等禀控山西杂货行独占会馆产业函并附杂货行清单 民国七年(1918)八月十八日238

山西会馆杂货行十三帮妥定条章重新整理晋义堂事布告并附原司事两罢纠纷甘结239

民国八年(1919)六月六日、六月一日239

2.闽粤会馆进行会馆调查与理结会馆案例241

潮建两帮商人陈述两帮出资共建闽粤会馆经过指责广帮昧良妄争文 民国五年(1916)六月八日241

旅津广帮商人禀控闽粤商人霸占义地公产函附诉状证据及起诉理由等抄件 民国五年(1916)七月十日243

(1)安徽会馆与阮敦善堂地租金案例257

安徽会馆董事为欠租金事致阮昆林函文 民国十七年(1928)一月十七日257

安徽会馆为欠地租事致天津中国盐业银行函文 民国十七年(1928)十二月十二257

3.安徽会馆房租案例257

律师桂步骥就安徽会馆与阮敦善堂欠租纠葛之疑点致询安徽会馆 民国十八年(1929)八月二十二日258

律师桂步骥就安徽会馆与阮敦善堂欠租纠葛之疑点再致询安徽会馆及安徽会馆复文 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十五日、十九日259

安徽会馆状诉葛灏夫等积欠地租并附状文 民国十九年(1930)一月、八月260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通知安徽会馆、阮昆林房屋鉴定结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二月十四日263

(2)安徽会馆与魏记煤厂拖欠租金案例263

安徽会馆为欠房租事致魏记煤厂函文并附文 公元1949年12月7日263

安徽会馆为魏记煤厂转租房屋事致函各租户文 公元1949年12月7日264

魏记煤厂为欠房租事复函安徽会馆文 公元1949年12月22日264

董汉儒为保长强索粮款阻止耕种事呈镇长文266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266

四、其他266

1.邢家庄征收粮款案266

(一)粮款案例266

静海县独流镇镇公所致函邢家庄保长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月三日267

静海县第六区公所指令 民国三十六年(1947)十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日267

2.岳绳武拖欠粮款案例268

独流镇第五保副保长要求张汝明代垫欠款呈镇长文 民国三十六年(1947)五月十六日268

独流镇镇长致函警察所请之传讯张汝明 民国三十六年(1947)九月十九日268

(二)价格案例269

天津市社会局命商会调解祥德斋等十二家同茶食商公会价格纷争令并附调查报告 民国二十年(1931)四月十四269

后记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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